为规范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米兰网页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教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2.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和教授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和人数由各二级学院确定。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工作。鼓励企业、行业专家担任答辩小组成员。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组长或成员。答辩秘书不得由学生担任。各二级学院须于答辩前两周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及工作安排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二、工作职责
1.教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审定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协调解决答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二级学院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审定学生答辩资格;确定各专业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和评语;研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三、资格审查
本科生按任务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5%,指导老师和评阅教师审查通过,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取得答辩资格。未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应及时报教务管理中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没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3.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者;
4.毕业论文(设计)或成果经查实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者;
5.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高于25%者;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7.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答辩者;
8.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答辩的。
四、答辩准备
1.在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对本组答辩学生的论文(设计)全部进行审阅,拟定答辩时提出的问题,一般2-3个。提问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浅适中,难易搭配,点面结合,深广相联。答辩拟提出的问题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2.安排布置好答辩场地,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会场要求整洁、严肃,设置专门的答辩席、答辩教师席、秘书席等。并准备好答辩所需各种表格及相关材料等。
3.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认真准备,撰写答辩陈述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醒学生在答辩前准备好图表、作品或多媒体材料等。
五、答辩程序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旁听。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正确与否、论据充分与否、内容新颖创新程度,以及论述是否科学规范、严谨严密,关注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应用与应变能力等。
(二)答辩工作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答辩开始前,由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
(三)答辩程序应包括学生陈述、答辩提问、答辩准备、答辩和评定答辩成绩五个环节。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的答辩要求。答辩过程中,学生陈述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一般为8-10分钟,回答问题的时间为一般为5-8分钟。
1.学生陈述
学生陈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主要包括:
(1)论文(设计)题目来源、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采用的研究方法;
(3)论文(设计)成果、结论、主要创新或应用,以及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4)论文(设计)所采用的原始资料、相关资料、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或参考文献等;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答辩提问
答辩评审组老师应一次性提出2-3个问题。学生在听清楚问题并记录后,可即时应答,也可在准备席准备后应答。
3.答辩准备
学生在规定的地点,根据答辩教师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准备。此时可穿插进行其他人的答辩。
4.答辩
学生在规定时间准备后,应按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答辩教师可根据学生回答的情况进行质询。对学生不能回答或回答有误的问题,应给予纠正并进行必要交流。
答辩时各答辩小组秘书应将每个学生的答辩情况逐一在答辩专用记录纸上记载清楚。答辩记录要真实、详细、具体,内容包括答辩人的个人信息、论文(设计)题目、学生陈述内容、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和学生回答的内容提要、答辩成绩、答辩日期、答辩老师和组长以及秘书等人的亲笔签名等。
5.成绩评定
学生答辩完毕退场后,答辩小组应及时根据学生答辩时的陈述和回答问题的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分,并按要求填写《米兰网页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答辩成绩为答辩小组每个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签字后报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不合格的学生,适时组织二次答辩。
六、其他事项
1.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地点和安排等。答辩前,二级学院要采取可靠联系方式,准确通知学生按时参加答辩。
2.答辩未通过的学生(答辩成绩低于60分,含二次答辩),可由学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签署意见,经教务管理中心审查批准,参加下届毕业生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于成绩评定后的两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复议。答辩成绩以复议结论为准。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管理中心。原《米兰网页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培华院教发〔2018〕46号)同时废止。
编辑:马翔